企業客戶服務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下列術語在本協議中的定義是:

            “電子銀行”:指通過網絡、語音和電子終端為客戶提供自助金融服務的虛擬銀行。

            “企業”:指在我行開立賬戶的企事業及其他單位,簡稱客戶。

            “客戶證書”:是指用于存放客戶身份標識,并對客戶發送的網上銀行交易信息進行數字簽名的電子文件。昆侖銀行使用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簡稱CFCA)頒發的客戶證書,昆侖銀行客戶證書的存放介質為“e盾”。

            “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指客戶以客戶號、操作員ID或客戶證書以及相應密碼,通過網絡向銀行發出的查詢、轉賬等要求。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完全接受《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銀行章程(試行)》(以下簡稱“章程”)并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和業務規定,自愿申請注冊乙方電子銀行,經乙方審核通過同意后,將有權根據注冊項目的不同享受不同的電子銀行服務。

            (二)服務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辦理電子銀行注銷手續。

            (三)如果甲方領取客戶證書,在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甲方無須退回客戶證書。

            (四)因網絡、通訊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過乙方電子銀行系統辦理業務時,甲方可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相應銀行業務。

            (五)甲方對乙方電子銀行服務如有疑問、建議或意見時,可撥打電話“95379”、登錄乙方網站www.p33e41.cn或本人持有效證件至乙方營業網點進行咨詢和投訴,因甲方未根據本協議指定號碼撥打電話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證書認證服務是由中國金融認證中心(簡稱CFCA)提供,甲方應認真閱讀并遵守《CFCA數字證書服務協議》(以上文件公布在http://www.cfca.com.cn上)。若甲方由于CFCA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及時得到乙方提供的企業網上銀行服務或由于CFCA的原因使“數字證書”認證錯誤、失效而引起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 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注冊、注銷、變更等手續,應提供相關資料,填寫相關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業務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甲 方應保證所填寫的申請表和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對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領取客戶證書的,對所有使用客戶號、客戶證書、操作員ID及相應密碼進行的操作負責。甲方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戶號、操作員ID、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不得提供給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時應根據企業內部控制的要求,進行網上銀行分級授權管理,合理設置本企業操作員的操作權限和授權限額,以防范風險、保護賬戶資金安全。

            甲方知悉,乙方執行通過安全程序的電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變更或撤銷電子支付指令。

            (九)甲方領取客戶證書的,企業客戶證書在有效期內發生遺失、損毀、凍結或密碼泄露、遺忘等情況,應及時通過營業網點辦理更換e盾、初始化及補發證書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十)甲方在使用電子銀行服務過程中,所提供的資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冊信息變更、增(刪)賬號、增(刪)操作員等,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應保證辦理電子支付業務賬戶的支付能力,并嚴格遵守支付結算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

            (十二)甲方提交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時,應保證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實、完整、準確。甲方從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向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支付款項時,應注明付款用途為工資類收入。甲方應對支付款項事由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十三)如甲方發現乙方對其電子銀行業務指令的處理確有錯誤,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四)甲方使用乙方電子銀行服務,應按照昆侖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相關收費標準支付各項費用,并同意乙方從其賬戶主動扣收。

            (十五)甲方不得以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六)甲方不得有意詆毀、損害乙方聲譽或惡意攻擊乙方電子銀行系統。

            (十七)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時,如其使用的服務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業務規定或規則的需同時遵守。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情況,決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冊申請。

            (二)乙方有權制定和修改電子銀行業務收費標準,并在網站或營業網點進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對電子銀行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的權利。

            (四) 甲方存在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不遵守乙方有關業務規定或存在惡意操作、詆毀、損害乙方聲譽等情況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服務,并保留追究 甲方責任的權利。甲方利用乙方電子銀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或按照有權部門的要求停止為其辦理電子銀行業務。

            (五)乙方根據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辦理業務,為甲方辦理轉賬等業務的時間以乙方在電子銀行系統中處理的時間為準。乙方對所有使用甲方客戶號、操作員ID、客戶證書及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由此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作為處理電子銀行業務的有效憑據。

            (六)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提交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發出的交易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2.甲方賬戶存款余額或信用額度不足;

            3.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4.甲方未按照乙方的有關業務規定正確操作;

            5.甲方的行為出于欺詐或其他非法目的;

            6.不可抗力、計算機黑客襲擊、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網絡擁堵、供電系統故障、電腦病毒、惡意程序攻擊或其他不可歸因于乙方原因的情況。

            (七)乙方有權基于預防電子銀行欺詐目的或外部有權機構的要求監控甲方通過乙方電子銀行從事的操作以及交易。

            (八)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繳納的有關費用。

            (九)如甲方因乙方電子銀行系統差錯、故障或其他原因獲得不當得利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劃甲方的不當得利所得或暫停對甲方的電子銀行服務。

            (十)乙方對于電子銀行所使用的相關軟件的合法性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負責及時為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注冊手續,并按甲方注冊功能的不同為甲方提供相應的電子銀行服務。

            (十二)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業務咨詢服務,并在乙方網站公布業務介紹、熱點解答、交易規則等內容。

            (十三)乙方應在法律法規許可范圍內使用甲方的資料和交易記錄。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四)甲方申請領取客戶證書的,乙方在同意甲方申請后應及時將客戶證書及密碼交付給甲方。

            (十五)乙方收到甲方對電子銀行業務的問題反映時,應及時進行調查并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十六)乙方在法律法規許可和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資料和交易記錄。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差錯處理

            甲方發現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未執行、未適當執行或延遲執行的,應及時通過撥打服務熱線“95379”或到營業網點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調查并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因乙方工作失誤導致甲方支付指令處理延誤的,乙方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賠償。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法律適用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協議是協議雙方的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的補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協議與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有沖突,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的,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七條 協議的中止和終止

            乙方提供的電子銀行服務受甲方注冊賬戶情況的制約,如該賬戶因掛失、止付等原因不能使用,相關服務自動中止。甲方注冊賬戶狀態恢復正常時,乙方重新提供相應服務。

            甲方電子銀行注銷手續辦理完畢,本協議即為終止。

            在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其他乙方業務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并不意味著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因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和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確認無效,都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企業網銀專業版客戶,本協議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戶證書和密碼之日起生效。企業網銀查詢版客戶,本協議自乙方辦妥甲方注冊開通手續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