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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貿易與投資結算服務手冊—人民幣篇

          發布時間: 2014年09月16日

            一、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特點及優勢

            政策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政策框架基本確立

            ——境內所有企業均可選擇以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結算

            ——所有出口貨物貿易企業均可享受出口退稅政策

            ——以人民幣進行跨境直接投資更加便利

            ——境內非金融機構可以進行人民幣境外放款、人民幣對外擔保,還可以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

            ——人民幣形式的對外負債(如延期付款、預收貨款、銀行保函等)不占用外債指標

            ——個人可以辦理跨境貿易與服務貿易人民幣結算

            風險可控:有助于控制匯兌成本,降低企業運營風險

            ——可以有效規避因人民幣和其它外幣間的匯率波動而帶來的損失

            ——人民幣幣值相對穩定,有利于雙方鎖定交易成本,獲得穩定預期收益

            管理更優:便于境內公司進行財務安排和資金調撥

            ——明細成本核算,方便企業核算損益

            ——企業主要與銀行業務來往,無需辦理人民銀行、外匯局相關審批

            ——企業可將出口人民幣收入存放境外

            ——可進行人民幣貿易融資,加快資金周轉

            二、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解答

            1、目前跨境人民幣業務種類包括哪些?

            企業可以開展的業務包括: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其他經常項目;境外直接投資、外商直接投資;貿易融資;境外項目貸款;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人民幣境外放款;人民幣對外擔保;跨國企業集團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支付機構與銀行合作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

            個人可以開展的業務包括:跨境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

            2、企業如何辦理跨境貿易與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

            符合銀行“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展業三原則要求的企業,直接憑收付款指令辦理經常項下和直接投資項下的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但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內的企業以及達不到“展業三原則”要求的企業不可直接憑收付款指令辦理業務。

            3、外商投資企業如何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金足額到位后,可向其境外股東、集團內關聯企業和境外金融機構借用人民幣資金,借款利率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范圍內自主確定。外商投資企業本外幣借款總規模不超過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

            4、企業如何辦理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業務?

            “境外項目”是指境內機構“走出去”過程中開展的各類境外投資和其他合作項目,企業可依據其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或項目直接向境內銀行申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境內銀行將按照有關規定和市場原則決定是否予以貸款。

            5、境內企業如何辦理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

            境 內企業可向境內銀行申請辦理人民幣境外放款結算業務。境外放款的利率、期限和用途由借貸雙方按照商業原則在合理范圍內協商確定。具有股權關系或同由一家母 公司最終控股,且由一家成員機構行使地區總部或投資管理職能的境內企業,可使用人民幣資金池模式向境內銀行申請開展人民幣資金池境外放款結算業務。

            6、境內企業如何辦理人民幣對外擔保業務?

            境內企業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規定,對外提供人民幣擔保。境內企業對外擔保使用人民幣履約時,境內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后辦理人民幣結算。

            7、支付機構如何與銀行合作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

            依法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可與銀行合作,為企業和個人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支付機構應與銀行簽訂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業務協議。

            8、個人可以開展哪些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如何辦理?

            個人可以憑有效身份證件或工商營業執照到銀行辦理跨境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

            9、境外企業有哪些渠道獲取人民幣資金用于貿易支付和投資?

            如 所在國法律允許,境外企業有多種途徑獲取人民幣資金用于貿易支付和投資:一是通過貿易結算獲得;二是通過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獲得;三是向中國的銀行或離 岸市場申請人民幣貿易融資、項目融資;四是從境外參加銀行購買或借入人民幣;五是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融資;六是向中國的企業直接借入人民幣。

            10、境外企業通過貿易獲取人民幣后有哪些運用渠道?

            用于貿易支付;到中國境內進行直接投資;在境外購買人民幣債券或其他人民幣金融產品;通過境外參加銀行投資于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如其本國法律允許);按照其所在地法規和市場因素使用人民幣資金。

            11、境外企業可否在中國境內銀行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

            如所在國法律允許,境外企業可以在中國境內銀行開立人民幣結算賬戶,用于依法開展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結算。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為活期存款賬戶,存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境內銀行暫不可將該賬戶資金轉為定期存款。

            12、中哈雙方企業可否辦理堅戈結算業務?

            可以。目前,新疆轄區的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已經開辦了人民幣兌哈薩克斯坦堅戈的現匯、現鈔掛牌業務。中哈雙邊企業、個人可以通過上述兩家行及其分支機構直接使用堅戈進行跨境結算。

            三、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幣創新試點政策

            2013年8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發布實施《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試點管理辦法》。根據辦法規定:

            1、在合作中心注冊成立的中資企業可以直接從境外融入人民幣資金,用于中心內的項目建設、境外項目建設和與非居民的貿易。

            2、境外機構除辦理目前管理政策規定的業務外,還可以在合作中心內的試點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辦理人民幣的定期存款、貸款、現金存取、跨境融資結算、跨境擔保業務。

            四、重要政策文件索引

            1.《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委,2009年7月

            2、《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2009年7月

            3、《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2010年9月

            4、《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1月

            5、《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10月

            6、《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2011年10月

            7、《關于明確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操作細則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2012年6月

            8、《關于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2012年7月

            9、《關于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7月

            10、《關于印發〈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2013年8月

            11、《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的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2014年6月